青海新闻网讯 “退耕还林不仅让我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,又有粮食补助,还让我走出了大山,挣了光阴。”化隆回族自治县阿什努乡村民马有财高兴地说。
化隆县山大沟深,坡地多,生态环境脆弱,水土流失严重,气候恶劣,除川水乡镇外,大部分都靠天吃饭,广种薄收。自2000年实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,林业部门严把质量关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及时提供优质草木种,严格进行验收,切实达到"退得下、稳得住、不反弹"的目的,全县共退耕还林(草)30.83万亩,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7.5%,工程涉及15个乡镇35472人。
改善了县域生态环境。工程实施地点大多选择在生态环境脆弱、水土流失严重、生态区位重要的陡坡地,通过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,实施退耕还林(草)30.83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到11.3%。特别是在县境160多公里的黄河两岸效益凸现,控制了水土流失,局部地区的林木已成林,充分发挥了生态效益。
提升了经济效益。截至目前,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累计投资11541.5万元,使35472个村民从补助粮款中直接受益。累计每年增收1250万元,退耕农户人均增收215元。还使10万多农民长期在外经营餐饮业,实现劳务收入2.75亿元。
拉动了社会效益。退耕户享受到了国家的补助款,切实得到了实惠,退耕农户每亩可得160元补助款,体会到改善生态环境带来的好处,由被动造林变为主动造林。使一部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,走出农门,走南闯北,见识了世面,开阔了视野,更新了观念,对子女教育、计划生育及社会公益事业越来越关注了。 (作者:李玉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