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闻网讯 化隆回族自治县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,提高农村贫困居民的生活水平,今年投资430万元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使2.6万名农村困难群众从中受益。
这项农村低保政策是化隆县委、县政府关心农村困难群众,加强“三农”工作,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。从今年起,化隆县为了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对凡具有化隆户口、家庭当年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,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,享受国家补助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年人均纯收入划分补助范围。同时,对农村低保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、患病卧床不起一年以上的人员、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居民每人每年再补助100元。(作者:滕宝龙李彬) (作者:张玉琴)